海安高新区应急救援物资库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装修施工监理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交易项目海安高新区应急救援物资库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装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海安市安平西路千禧花苑北区3幢。
2.2工程规模:海安高新区应急救援物资库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装修施工监理主要包含六面体装饰、安装,主要包括墙体砌筑及抹灰、石膏板隔墙;环氧地坪、块料地面、地毯地面等楼地面;块料墙面、装饰板墙面、乳胶漆等墙面;铝扣板、纸面石膏板吊顶、乳胶漆原顶等天棚面;室内外门窗、幕墙;水电安装、空调、弱电智能化等项目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海安高新区应急救援物资库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装修施工监理主要包含六面体装饰、安装,主要包括墙体砌筑及抹灰、石膏板隔墙;环氧地坪、块料地面、地毯地面等楼地面;块料墙面、装饰板墙面、乳胶漆等墙面;铝扣板、纸面石膏板吊顶、乳胶漆原顶等天棚面;室内外门窗、幕墙;水电安装、空调、弱电智能化等项目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 90日历天,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1万元。本工程最高投标费率为3.00%。
2.7其他:本工程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高新区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3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内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10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提供总监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总监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总监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交易响应人承诺函;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报建设单位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①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监与总监不得同时缺岗。(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监理员:1 名。(需具有建筑或安装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④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2)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①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
②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③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④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⑤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3)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①按考核办法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②按海行审发〔2020〕13 号, 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 500 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200 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③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④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1%违约金,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⑤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响应文件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15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2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份、电子文件1份至交易发起人。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工1524058097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428号
联 系 人:向宏
电 话:13813740763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施工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