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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住建局2025-2026年零星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5-08-14 信息来源:


海安市住建局2025-2026年零星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住建局2025-2026年零星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南通弘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安市住建局2025-2026年零星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海安市

2.2 招标范围:海安市住建局2025-2026年零星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采购人通知及时服务,本项目暂估价15万元,当全部监理费用达到合同暂估价或者服务期满时本项目服务终止。以上两个条件满足一个条件,即视为合同履约完成。

2.4 监理工作服务期限:单项工程自单项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单项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单项工程实际施工期为准。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交易响应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总监资格等级

G202508123867(GK003)001001

海安市住建局2025-2026年零星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15

1.5000%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具有在交易响应人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02308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08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交易响应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5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6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3.7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须提供原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中标后,该总监理工程师再承接其他监理项目时,须得到本单位的书面同意。

3.8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3.9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4)授权委托书;(5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6交易响应人承诺函;7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10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11 监理项目部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 35 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根据现场专业施工要求调整。

3、监理员:1需具有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成交)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注册,身体健康,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中标后,总监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建设方有权中止合同,如需变更总监,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经交易发起人书面同意

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

2、专监: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监理员:常驻现场,并参与考勤。

4、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需书面申请,报发包人代表审批;一天以内(不含一天)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单项工程违约处理考核及其他相关规定

1、详见合同附件《监理违约扣款一览表》。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限额以下交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109:0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 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完成交付后一个月内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

7.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15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交易发起人不另行给付。该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7.4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递交网址如下: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安市中坝南路 12 号

联系人:刘若琛

  话:15806272988

8.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南通弘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海安街道江海西路2号2幢401-407室

联系人:史苏东

    电  话:15862732062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